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年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事宜
1.请各单位根据以上放假时间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并加强师生假期安全教育育;
2.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要保持联络畅通,安排好本单位(部门)假期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于4月2日上午11∶00前以OA邮件形式上报(模板见附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安全;
3.中层领导按周末值班安排表上午9:00—17:00值班,值班地点:行政管理中心一楼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62621274;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2620978。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