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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华同志在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2-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同志们:

我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委托,总结教育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的工作任务。一会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朱清孟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省各项教育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河南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局面,保持好态势。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高校工委、厅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朱清孟厅长代表厅党组向省纪委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厅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各级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责任明确到人。通过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年中督导、年底检查考核等方式,促进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廉政责任。配合省纪委召开了省管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会同省委组织部对省管36所高校2013年度廉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对考核优秀的15所高校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责任追究。

(二)深入落实八项规定,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紧盯关键节点,加强警示教育。五一、十一和元旦前夕,厅党组分别召开廉政建设集中教育大会。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政档案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教育系统长期滞留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教育系统开展了廉政承诺活动,对高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和公款互相邀请打球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20所本科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六项专项治理工作,厅机关和高校领导上交红包礼金18.1万元。印发《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部分厅直属单位近期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20所本科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厅机关、直属单位和40所高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制定《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机关作风监督约谈制度(试行)》等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2014年,教育厅会议费压缩48.79%;“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28.32万元,同比下降10.52%。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维护教育系统形象的大事来抓,逐步健全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了“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及时转发教育部师德建设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投资500余万元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开展了对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全省94所公办高校行风建设和规范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了春季、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抽查192所学校,查处违规问题73个,给予党政纪处理44人,组织处理22人,清退违规资金190余万元。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积极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建立了厅机关理论学习制度,组织观看《永远的焦裕禄》、《全家福》等廉政教育片,举办了“焦裕禄杯”廉政文化主题艺术作品征集、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廉政书画作品大赛等活动,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强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有力维护教育稳定。持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完成了省纪委督办的《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等3项重点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等3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开展了《河南省高校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问题研究》等6项重大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果。认真搞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编发信息15期。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件1463件,立案758件,结案725件。处理违纪人员252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省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件424件,朱清孟厅长对108件重要信访案件亲自批示督办。驻厅纪检组重点查处了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设立账外资金和招标违规问题等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省治理办共受理教育收费信访举报5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4人,组织处理322人。对商丘市第四高级中学自立名目乱收费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加强招生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开封市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漯河市体育加分舞弊、河南农大个别不法人员招生诈骗等案件,严肃处理了教育系统涉案人员。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全省选派80多名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从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选派青年干部上挂锻炼,对全省公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

总的看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组(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更得益于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这里,我代表高校工委、厅党组向辛勤工作在反腐倡廉工作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上至下呈现逐级递减趋势。二是有的党组织抓廉政建设力度不够,对本单位本部门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了解不全面不透彻,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三是有的党员干部放松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有效抵御廉政风险的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四风”问题虽得到遏制但病根未除、病灶依在。四是高校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腐败蔓延的势头尚未根本遏制,个别高校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科研经费等存在的问题不断曝光。五是有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不到位,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反腐败内在规律把握不够,开展监督工作缺乏有力抓手,打击震慑力度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和质量还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教育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中央和我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习惯。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重要位置,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建立健全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决不允许在党内搞山头主义、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必须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或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私利。二是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各级党的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严格组织程序,加强请示报告,严禁擅自脱岗离岗、先斩后奏等违反组织程序、不讲规矩的行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匡正用人风气,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重点查处超规格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跑官要官和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开展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三是严明财经纪律。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严格科研经费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审计监督。严格国有资产监管,高校要加强附属医院、附属学校管理,理顺权属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稀释。四是强化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毫不松懈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相关纪律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文化育人、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所有学校和全体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稳定,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项目培训、国际交流合作等过程中的政治关、纪律关,明晰政治、政策界线;牢牢把握各种宣传舆论阵地特别是网络阵地,重视干部师生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研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对直接挑战党和国家政治底线、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置。

着力健全完善制度。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执纪,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为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要认真贯彻中央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和我省制定的实施办法。围绕省委提出的基层、县以上机关两个“四项基础制度”和“四项监督制度”建设,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关于严肃县级以上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监督责任是“撒手锏”。各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要牢牢抓住落实“两个责任”不放松,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明确责任区分。各级党组(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党委)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既挂帅又出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切实督导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大胆负责,主动担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集中精力抓好厅机关、省管高校、直属单位、省辖市教育局“两个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不能虚化空转,要建立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严格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河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重点抓好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落实,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深化述责述廉工作。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双月通报曝光制度。通过问责,把“两个责任”真正扛稳、抓牢、做实。

(三)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等各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坚决从严管理干部。紧盯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抓住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持续好转。强化刚性约束,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

加强专项治理。聚集重点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解决乱摊派、评比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严惩不贷。继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在文艺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情况的规范。抓住教师节、升学毕业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厉查处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等突出问题。

(四)综合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完善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强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在业务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管合力。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转”要求,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和倒逼机制。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机制优势,通过提出问题清单,将纠正教育领域内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工作责任传导给业务主管部门;通过会商、约谈、通报等监督方式,重视治理工作的过程推进;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治理成效的检查考核,推动教育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深化高校招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严明国家招生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重点完善特殊类型招生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体育、艺术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域,编紧制度笼子,强化权力运行约束。规范高校学生转学、转专业行为,维护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招生考试责任制,逐个环节、逐个岗位落实责任,确保招生考试监督管理全覆盖、无死角。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强化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倒查追究、终身追究。

加强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入做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高校师德“红七条”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治教,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于道德败坏、侵害学生、有偿补课、学术不端、贪赃枉法的教师,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常抓不懈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以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行为专项治理成果。集中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重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外办班或在培训机构兼职补课、以升学为目的的集体补课等行为,坚决遏制补课乱收费蔓延势头。积极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难题。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校、以权择校”行为,对违反规定择校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局长、学校校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顽症。继续抓好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政策落实,严禁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教辅材料,坚决查处教辅材料评议、推荐、选用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民办教育领域内突出问题的调研和治理,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持真查严查细查,纠正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要加强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加强教育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教育民生资金安全有效,惠及学生。要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为重点,加强教育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深、查透、查实,从严问责并上追一级,查处结果公开通报,让民生资金真正成为“高压线”。

(五)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切实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加强组织领导。党的纪律审查是政治任务,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加强对省管高校、直属单位纪委的领导,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办案协作区制度,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省管高校办案人才库,对高校中层干部的重要举报线索,由省高校纪工委组织力量直接查处。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纪检组协调省纪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处理。加强案件查办人员的管理培训,各高校纪委要培训2名以上办案专业人员,直属单位纪委要培训1名以上办案人员。各级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做执纪办案工作的坚强后盾,对办案人员要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生活上关心,切实保障办案人员合法权益。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选人用人、招生录取、评奖评审、科研经费等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注意抓早抓小、深入剖析案例,强化纪律审查的震慑警示和治本作用。

改进监督审查方式。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5类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定期清理、规范管理。纪律审查要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对问题线索要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移送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错养成大错。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依法规范程序,保护被审查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审理“一案双书”工作,发挥案件查办的惩教和预防功能。

严格审查纪律。加大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确保依规依纪进行纪律审查。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谈话有关规定,对纪律审查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坚持立行立改。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落实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交流推荐机制。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任职前提名考察,由驻厅纪检组会同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一律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

强化派驻监督。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省管干部及县处级干部的监督。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机制,坚持厅党组书记与纪检组组长定期会商制度,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情况制度,党组书记和纪检组组长与党组成员通报情况制度,就相关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落实上级纪委关于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派驻监督,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七)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教育部《实施办法》和即将印发的《河南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主体,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各高校党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规划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宣传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学习宣传,财务审计、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要把规划的要求融入具体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正确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系统梳理职责权限,划定行为边界,减少审批及各种变相审批,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使各种行政行为都于法有据。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大力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能力。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正确处理高校党委、行政、学术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优化权力配置,形成科学管用的内控机制。

深化教育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教育厅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信息。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高校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出境)、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基建招投标、学术不端等项信息必须全部向社会公开。

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廉政党课,突出形势政策教育,突出反腐倡廉成果宣传,突出典型案例剖析,强化正面教育和警示震慑;充分发挥教育手机报、网站、微博、微信、校园网等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善于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通过经典诵读等方式,讲好中国故事,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优势,组织引导高校廉政研究机构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深化“三转”,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永恒主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善于学习、勤于任事、敢于碰硬、勇于担当,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坚持学思践悟,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专题学习,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论自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思想武器。要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纪委高度概括的6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抓好学习贯彻。要结合教育实际,注重总结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用于指导工作实践。要坚持依法依规,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自觉把党章这个总章程、总规矩作为根本指导,把学习党规党纪与学习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依法依规执纪能力,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持续深化“三转”,强化履职尽责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推进“两个责任”、“两个为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转职能再聚焦,盯紧主责不走神,聚焦主业不发散;转方式无止境,着力组织和制度创新,善于抓细节、抓具体;转作风重担当,敢监督、会监督,唱黑脸、当包公,真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突破,突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三)从严管理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正人必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这支队伍也同样存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监督者,对党纪国法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党纪国法的底线不能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触碰。要对党忠诚,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对党的事业尽职尽责。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既要自身过得硬,又要敢于打胜仗,以严格执纪督促全体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加“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要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干部,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对不守规矩、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办,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绝不手软,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九万里风鹏正举,干事创业正当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坚定的斗志,振奋精神,务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