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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信箱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8-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广泛收集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政令畅通,强化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校长信箱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信箱设置

学校在东、西两个校区设立校长信箱,并在校园网首页上设置校长电子信箱(zzgyxy2015@163.com)。

二、信箱管理

校长信箱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于每周二上午开启各校区信箱,特殊情况下可提前开启,并对来信进行分类整理、登记、流转、回复和归档。除党政办公室指定的专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启信箱,电子信箱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每日阅处。

三、办理要求

(一)党政办公室对校长信箱所有来信要及时分类处理。一般性信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直接阅处;对直接写给校领导个人的信件,一律呈校领导本人亲自拆阅批示,党政办公室再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办理;反映重大问题的信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阅审后,呈校长批示,党政办公室根据校长批示意见及时督促办理。

(二)各部门(单位)对校长信箱批示件要迅速办理。从收到信件之日起,紧急件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般件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反映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协调的信件原则上在1周内办理完毕。承办人对办结的信件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回执并交党政办公室备案,对不能回复的信息要向党政办公室说明情况。对署名信件要及时回复。

(三)学校领导原则上在收到来信的当天作出批示,因外出等特殊情况,一般来信顺延阅示,紧急来信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在接受学校领导指示后代为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四)党政办公室对校领导批示的信件逐件逐条做好督办工作,督办和落实情况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五)对校长信箱的来信要加强管理,整理归档。注意保密,不得将检举揭发和属个人隐私等信件的内容外传。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四、处理流程



五、来信要求

来信不得有侮辱人格、谩骂攻击、不健康及法律所禁止的内容,如果出现,将保留追究来信人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