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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党务会议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党务会议(简称学院党务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豫高发〔2020120号)等党内法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一)会议人员的组成

学院党务会议由学院党委组成人员或学院纪委组成人员、党委或纪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务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其他人员参加。

(二)会议召集和主持

学院党务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召开时间

学院党务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四)会务工作

学院党务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由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主要任务

学院党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和上级党组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三)研究部署学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工作。

(四)研究部署学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

(五)研究部署与党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会议纪律

(一)学院党务会议由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提前通知应参加会议人员。应参加会议人员收到通知后要及时回复确认。凡会议通知必须参加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告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替。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参会人员遇有特殊情况离开会场不再继续参会,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负责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人员传达、通报会议情况。

(二)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的有关规定,学院党务会议涉及的秘密事项,参会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扩散。学院党务会议印发的涉密文件或资料要妥善保管,必要时在会议结束后,退回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统一保管或集中销毁。

四、其他规定

(一)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