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校长信箱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校长信箱是学校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向学校反映情况、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为更好服务广大师生,推进校园民主管理进程,及时、广泛地听取师生员工对我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校长信箱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长信箱管理工作遵循及时高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遵循维护学校稳定的原则,及时排查和分析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第三条 信箱设置
学校在东、西两个校区设立校长信箱,并在学校官网上公示校长信箱:zzgyxy2015@163.com。
第四条 信箱管理
校长信箱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于每周二上午开启各校区信箱,特殊情况下可提前开启,除党政办公室指定的专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启信箱。电子信箱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每日阅处,对来信进行分类整理、登记、流转、回复和归档。
第五条 为保证校长信箱的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校长信箱功能,对来信内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关心我校改革发展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校长信箱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表达心声、交流思想。
(二)来信人提出事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发送有侮辱人格、恶意攻击、不健康及法律所禁止的内容。来信人须署真实姓名,并在信中留下本人具体联系方式(姓名、部门、E-mail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回复反馈。
(三)对来信人事项属于信访事项、学生申诉等投诉来信,将根据《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信访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以信访程序处理。
(四)对来信人事项属于应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校长信箱不予受理。
(五)对以下内容的信件不予回复:匿名信息或广告类信息;事实不清,没有具体明确的请求、建议和意见的;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来信的或回复后无正当理由再次来信的。
第六条 办理要求
(一)党政办公室对校长信箱所有来信要及时分类处理。一般性信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直接阅处;对直接写给校领导个人的信件,一律呈校领导本人亲自拆阅批示,党政办公室再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办理;反映重大问题的信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呈校长批示,党政办公室根据校长根据批示做好反映事项的协调、处理和督办,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来信人。
(二)来信反映问题主要分为三类,即:一般问题,指学校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细节性、疏漏性问题;重要问题,指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指事关全局、触及根本、师生医护员工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影响学校长远发展的问题。
(三)各部门(单位)对校长信箱批示件要迅速办理。对一般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回复意见;对重要问题,需较长时间才能答复的,应先回信做好说明,具体答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重大问题,需较长时间才能答复的,应先回信做好说明,具体答复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重要、重大问题回复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承办人对办结的信件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回执并交党政办公室备案,对不能回复的信息要向党政办公室说明情况。
(四)学校领导原则上在收到来信的当天作出批示,因外出等特殊情况,一般来信顺延阅示,紧急来信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在接受学校领导指示后代为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五)党政办公室对校领导批示的信件逐件逐条做好督办工作,督办和落实情况要整理归档形成台账并及时向校长汇报。对校长信箱的来信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检举揭发和属于个人隐私等信件的内容外传。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第七条 处理流程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校长信箱意见处理单
附件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校长信箱意见处理单
编号:
信件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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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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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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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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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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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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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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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 批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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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回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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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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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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